上周,Google 与 Oracle 之间的官司完成了版权阶段的审讯,陪审团就 Google 使用了 Apache Harmony 的源代码而导致的侵犯版权问题进行了争论。到上周末,陪审团已经全体确认了四个问题中的三个,并通过周末时间来确定第四个问题。
法官 Alsup 发起了一个特别裁决,问到:
- Oracle 是否能够证明 Google 侵犯了版权作品的全部结构、序列与组织?
- Oracle 是否能够证明 Google 侵犯了 37 个 Java API 包的文档?
- Oracle 是否能够证明 Google 所使用的代码侵犯了:(A)TimSort 类的 rangeCheck 方法,(B)七个 Impl 文件与 ACL 文件,(C)CodeSourceTest 与 CollectionCertStoreParametersTest 中的注释?
现在陪审团都认为 TimSort 实现侵犯了版权(但其他并没有),其 SSO(structure, sequence and organisation)出现了违例情况(读者可以下载 PDF 格式的特别裁决文档)。然而,陪审团在 Google 是否“公平使用”了 Oracle 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并没有达成一致。
之前,法官曾要求陪审团假设 SSO 是带有版权的,但在这场官司最后法官自己是可以做出最终裁决的。这样,他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并不会让人感觉惊讶;但这意味着到目前为止,Oracle 唯一能够获胜的地方就是 rangeCheck 方法,该方法位于 Google 曾向 OpenJDK 贡献的代码中,但后来被删除了。
自从这场官司开始以来,欧盟就宣告计算机程序的功能与编程语言是不受版权保护的,这与当前的这场官司是密切相关的。在其他例子中,SAS Institute 就曾宣告他们拥有语言的版权,防止 World Programming Limited 重新实现该语言:
对计算机程序 1 的法律保护指令会延伸到该作者以任何形式所创建的计算机程序 2 上面。然而,位于计算机程序元素之下的想法与原理(包括接口下面的内容)则不受该指令下的版权保护。这样,只有那些想法与原理的表述才会受版权保护。
目前,这场诉讼已经开始转向专利侵权这个问题了。
查看英文原文: Jury Finds Only 9 Lines of Copyrighted Code in Oracle vs Google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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