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描述 RESTful 系统的讨论并非新鲜事物。这类讨论几乎总会得出类似上述的观点。例如,看看前年 infoQ 上关于争论:REST 需要描述语言么?的备忘录,它总结了当时发生的部分讨论。今天的事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
针对RESTful 应用的正式描述语言,虽然有大量的赞成和反对意见,但像 WADL 这 样的描述语言只得到了有限的发展。然而,由于缺乏一种机器能够解释的“标准”语言,服务器应用所采取的最常用方法就是记录所有 URI、支持的 HTTP 方法 和表示(representation)的结构(如,对应的 XML 和 JSON 格式),这样客户端应用开发者就能依赖这种文档来编写代码。
但是,这种方式跟 REST 的一些基本原则(如 Roy Fielding 在上面所说的)有冲突。即便我们无视这一异议,对于那些试图通过 HTTP RESTful 构建分布式应用的人来说,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不正式地定义契约,服务器怎么可能得以脱身?没有契约,我们如何能确定正确实现了客户端和服务 器——不仅正确实现了各自的设计规范,而且恰当地实现了其他业务 / 技术策略?
用 HTTP 作为应用协议、以 RESTful 方式构建的分布式应用其实有一个契约,但其性质和种类却不相同。我们需要知道寻找的目标和位置。如果我们 打算提出一种描述语言,那么它就要和 Roy Fielding 所说的保持一致,它不能是类似 WSDL 或 WADL 这样的东西。在这篇文章中,我的目标是回答如下问题:
- 为什么还没有一个针对 RESTful 应用的标准描述语言?
- RESTful 应用的契约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 我们需要构建哪种软件,它才能理解和利用这样的契约?
- 如果我们决定提出机器可读的描述,它会是什么样子?
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描述 RESTful 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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