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ScrumDevelopment 列表中发生了一场重大讨论,是关于(Scrum)团队中最重要的成员——产品负责人的角色问题。Jean Richardson 首先提出以下问题:
我正与一家客户一起工作,他们刚接触 Scrum。但就目前来看,他们都迫不及待了。上周我们学习了 Scrum 并把它应用在一个非常艰难的项目上,他们把它 看成是上天对他们祈祷的回应。他们的经理读过《Agile Project Management with Scrum》,项目团队中还有一个人也正在读。
现在,他们的经理邀请我在本周下半周参加一场关于“谁是产品负责人”的会议。我认为项目团队在促使他让全体成员——或者至少他们中的 3 个人(他和另外两人)——来分担这个角色(产品负责人)。这种情况下,我的问题是,由两人或者多人分担该角色的效果如何。这种方式曾否工作顺利?如果曾经如此,需要什么才能使之工作顺利?据大家观 察,这样会导致什么事情发生?
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罕见或者偶然出现的问题。大部分的意见分成了两个阵营:
正方阵营:团队中应该只有一个产品负责人。比如,Dan Rawsthorne 建议:
对于“谁会是产品负责人”,我通常给一个简单的回答。我只问“你们中谁为项目的成败负责?谁会时时刻刻关心项目的状态?这个人就是你们的产品负责人。”从我经验来看,PO(译注:产品负责人,下同)一般是由外部指派的。
这引发了一些有趣的争论,有人在对产品负责人角色的理解和对待上存在着不一致:
可这难道不会给 Scrum 带来一道裂痕?如果产品负责人在需求 / 投入产出比方面是单个“可拧断的脖子”(译注 1),为什么团队本身不能再有一只“可拧断的脖子”呢?
我 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我曾与许多对 Scrum 持怀疑态度的人交流过,他们指出团队里的成员缺乏责任感。当团队对成为自管理型团队负责,并且最终完成所有需 要完成的事情,这样就不存在单只的“脖子”而且他们也不会去拧。我见过很多团队试图成为自管理型团队,有一些从来没有成功过。要想使整个团队都负责任,这 非常困难,特别是在很多团队成员都已经尽力的情况下。
反方阵营:在持“应该视情况而论”观点的一方,George Dinwiddie 的贴子非常有代表性:
没错,这样也能工作得很不赖,并且由三个人分担了工作,但这也可能是导致灾难。这两种结果我都见过。 他们是否对项目都有相同的愿景?如果没有,开发人员应该把握哪一个?
他们三个都能和开发人员在一个房间里共同工作么?如果不能,这可是一个红色警报。
他们三个在一起能很快做出决定么?如果不能,想想这会给项目进度带来什么。
他们能“发出同一个声音”么?如果不能,开发人员该听谁的?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他们有可靠的途径来解决冲突么?如果没有,开发人员应该跟谁走?
要回答那个问题,首先必须确定产品负责人角色真正的职责范围。该角色主要是充当“可拧断的脖子”么?它的职责是否太多太泛,以致在大型团队环境中没有办法完全做到?你有什么想法和经验要分享?
译注 1:“可拧断的脖子”:“the wringable neck”,指需要为决策后果负责的人。详见 http://www.implementingscrum.com/2009/01/12/the-single-wringable-neck-scrum-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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