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出台了一份针对关键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出口管制框架,据了解,该框架是对美国军民两用和较为不敏感的军品出口进行监管,目的是甄别涉及国家安全和高技术的出口。
该框架相关文件指出:
框架是根据 2018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颁布的,工业和安全局通过该法案控制出口军民两用和较不敏感的军用物品,包括商业控制清单(CCL)上记录的内容。
由于对技术出口的控制是保护敏感美国技术的关键组成部分,CCL 上列出了许多敏感技术,这些技术通常与美国所属多边出口管制制度所保持的清单一致。然而,某些技术可能尚未列入 CCL 或受多边控制,因为它们是新兴技术。因此,尚未对其国家安全影响进行评估。
所以这一框架的目的是确认 CCL 上的新兴技术是否应该受到出口管制,一旦确认,法案就会授权商务部对该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建立管制,包括临时管制。在确定适当的出口管制水平时,商务部必须考虑这项技术的潜在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以及限制出口的国家。
文件还附上了美国商务部目前试图确定的“新兴技术”名单:
(1)生物技术:
(i)纳米生物学 ;
(ii)合成生物学 ;
(iv)基因组和基因工程;
(2)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技术:
(i)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例如,大脑建模,时间序列预测,分类) ;
(ii)进化和遗传计算(例如遗传算法,遗传编程) ;
(iii)强化学习 ;
(iv)计算机视觉(例如,物体识别,图像理解) ;
(v)专家系统(例如,决策支持系统,教学系统) ;
(vi)语音和音频处理(例如,语音识别和制作) ;
(vii)自然语言处理(例如机器翻译) ;
(viii)规划(例如,安排,游戏) ;
(ix)音频和视频处理技术(例如,语音克隆,深度伪造) ;
(x)AI 云技术 ;
(xi)AI 芯片组。
(3)位置,导航和定时(PNT)技术。
(4)微处理器技术:
(i)片上系统(SoC) ;
(ii)片上堆栈存储器。
(5)先进的计算技术:
(i)以内存为中心的逻辑。
(6)数据分析技术:
(i)可视化 ;
(ii)自动分析算法 ;
(iii)上下文感知计算。
(7)量子信息和传感技术:
(i)量子计算 ;
(ii)量子加密 ;
(iii)量子传感。
(8)物流技术:
(i)移动电力系统;
(ii)建模和模拟系统;
(iii)资产总体可见度;
(iv)基于配送的物流系统(DBLS)。
(9)增材制造(例如 3D 打印)。
(10)机器人:
(i)微型无人机和微型机器人系统;
(ii)集群技术;
(iii)自组装机器人;
(iv)分子机器人;
(v)机器人编译器;
(vi) 智能微尘。
(11)脑机接口:
(i)神经控制接口;
(ii)意识-机器接口;
(iii)直接神经接口;
(iv)脑-机接口。
(12)高超音速空气动力学:
(i)飞行控制算法;
(ii)推进技术;
(iii)热保护系统;
(iv)专用材料(用于结构、传感器等)。
(13)先进材料:
(i)自适应伪装;
(ii)功能性纺织品(例如先进的纤维和织物技术);
(iii)生物材料。
(14)先进的监控技术:
生成面纹和声纹技术。
更多资料可查看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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