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税”由来已久,而这一策略屡次遭到个人开发者和大型开发商的抵制。近日,“苹果税”又将服务延展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平台,导致个别应用无法更新,而部分 iOS 开发者又以苹果滥用垄断权为由发起集体诉讼。所以,在推出应用商店十余年之后,苹果是否有理由继续实施如此高的税收,开发者是否应该继续忍受这一情况呢?
“苹果税”引发大讨论
近日,部分 iOS 开发者向苹果发起集体诉讼,开发者认为苹果滥用垄断权,强制设定最低价,要求 App 开发者每年支付 99 美元费用,还必须将 30%的销售收入交给苹果。开发者向北加州地区法院提交诉状,他们认为苹果利用反竞争手段在 iOS App 市场形成垄断,苹果在定价时向开发者提出强制性要求,还向开发者“征税“。
此外,“苹果税”的商店服务费已经延展到在线医疗平台,国内多家在线医疗平台收到苹果公司的通知,要求应用内购买需要使用 IAP(InAppPurchase:应用内购买)服务,并缴纳 30%的交易所得,包括丁香医生、春雨医生、好大夫等。
作为通过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本身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因此引起广泛讨论。苹果公司解释道:
用户使用在线问诊的过程,享受了移动互联网的便利性,因此必须为此向苹果公司付费,无论用户使用的是公立医院的在线问诊还是医生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服务。这是一项全球策略,并非针对中国用户。
在媒体报道后不久,苹果公司给出了新的回复,表示在对丁香医生和几个类似 App 进行全面审核后,确认这些 App 在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属于不收取佣金的类型,苹果公司并未对这些 App 收取佣金。按照审核方针,核准相关 App 更新,即刻生效。
随后不久,多家在线医疗平台 App 已经被允许更新,但这只是暂时的,苹果方面依旧在进行最终审核。
“苹果税”是否收费过高?
从 2008 年 7 月上线开始,苹果手机 iOS 应用商店 AppStore 便对开发者收取 30%的流水。两年多前,苹果公司更新了《App 审核指南》,规定了应用内所有订阅、游戏币、付费内容、解锁等产生的支付必须通过 IAP 完成,即苹果平台要收取 30%的服务费。
近日,随着众多开发者对苹果税表达不满,甚至集体起诉,苹果收取 30%服务费一事又在开发者中引起了激烈讨论:在推出应用商店十余年之后,苹果是否有理由继续实施如此高的税收,开发者是否应该继续忍受这一情况呢?
在苹果的服务业务中,包括 App Store、流媒体音乐、移动支付等。其中,App Store 是苹果服务业务最大的收入来源,拥有很高的毛利率。
过去,苹果公司提供了向开发者收税的很多理由,比如苹果公司花了数年时间和数百万美元来开发基础设施;在广告上花了很多钱来赢得用户信任,并创建了大量愿意付费的客户;让开发人员的应用程序能够覆盖数百万潜在新用户;提供消费者保护指导,保证和审查流程。
对上述理由,有开发者反驳道,苹果建立应用程序商店已有多年,其基础设施成本绝不是寻求高租金的理由。通过这种抽成方式,苹果去年从开发者的应用程序中获利数十亿元人民币,而运营这样一个应用程序商店基本上只需要付出维护成本,可能有数百万,但不可能达到数十亿。所以,从这一点来看,苹果税确实收费过高。
App Store 的独一性
作为一家庞大的科技公司,苹果多次被指责存在“垄断”行为,苹果应用商店是最被频繁提起的一项证据。因为,苹果手机并没有其他应用商店供用户选择,用户通过苹果手机进入互联网就像进入单一超市入口,除 App Store 外别无其他选择。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界定中提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苹果税”不仅引起了开发者的不满,也引起了很多大型开发商的不满。
去年底,Netflix宣布关闭在苹果移动设备上的支付,用户如果想收看内容,需要登录官方网站支付订阅费。每年,全球有数百万用户通过 App Store 订阅 Netflix,订阅费达 8.5 亿美元,但根据现行政策,其中最多有 2.5 亿美元落入苹果的口袋。
对于订阅服务,苹果的收费政策是第二年开始减少为抽成 15%,但仍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所以,Netflix 最终选择关闭苹果支付通道。
此前,微信也曾与苹果有过分歧。对微信公众号文章的打赏,由于苹果抽成 30%的政策,微信 2017 年 4 月关闭了赞赏功能。去年,苹果和微信达成妥协,赞赏功能重新开通,不过赞赏改为直接支付给作者,苹果也答应不再收取 30%的费用。
对于过往指控,苹果公司则认为自己并没有构成垄断,因为抽成是向开发者收取的,而应用的价格是由开发者自己定的,这对开发者而言是自由的,苹果只是应用开发者的代理。
然而,美国最高法院今年 5 月份作出的裁定中,苹果最终落败。这起诉讼是由三名苹果用户发起的,指控苹果公司利用 App Store 的垄断地位,迫使他们购买应用时支付过高费用。
在一定程度上,苹果应用商店为广大 App 开发商和手机用户提供服务功能,可让用户自由选购、自由交易。然而,在形成特定服务模式后,苹果公司利用平台优势单方通过修改使用协议来收取费用,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App 应用软件,这被指责有单方提供霸王条款之嫌。
此外,有用户指出这一过程可能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应用上架苹果商店需要缴纳部分费用,此后苹果还要对收益进行二次抽成。如果从用户角度看,用户进入苹果商店是免费的,但前提是购买一台苹果手机,因为 iOS 系统仅为苹果开发并独用,苹果应用商店里的 App 是专为 iOS 系统而设计的。苹果公司对 App 开发商收费,这部分费用必定会转移到用户身上。
结束语
对于大型开发商而言,或许可以通过与苹果公司进行谈判获得一定让利或者特殊交易,但对于独立开发者而言,基本是没有办法绕过这一政策的。对于这一现状,有开发者调侃道:干脆都开发 Web 应用吧,毕竟 WWW 不受任何应用商店监管。
最后,希望苹果公司可以善待移动开发者,这是对智慧和劳动的尊重;希望广大开发者可以坚守底线并不断为移动生态带来活力,这是科技从业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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