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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小的分享,落笔成文。开始其实是想做一个文本编辑器的分享,不过在准备过程中,发现编辑器之争很多时候争的却是快捷键系统的设计。总觉快捷键系统的默认设计虽然是编辑器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但因为其可以通过插件或是配置的方式转换(例如 Evil-Mode),所以快捷键系统的设计不再是某个编辑器的特性,而是一套独立于编辑器之外的系统。而运用好快捷键可以让日常工作生活的效率大幅提升,事半功倍,俗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嘛。
溯源
回想第一次接触键盘应该就是小学时代玩过的打字机了,通过敲击键盘上的某一个按键,驱动一个撞针,将该按键对应的字符的字模打击到色带上,从而在纸上打出该字符,知道为什么我们现在叫“打字”了吧。回想那个时候其实是没有快捷键这么个东西的,连换行这种事情都不是通过按键而是通过手动去移动卷纸的那个机械轴来完成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先后出现了电子打字机(又称文字处理机)和个人计算机(PC),打出来的字不再是印到纸上,而是显示在显示器中。既然是在显示器上,就使编辑功能可以更加强大,我们每按下一个按键做的事情就变成了两种:输入对应的字符或对电脑下达一个命令(移动光标,选择一段文字,删除一个字符等)。
而随着人机交互界面和鼠标的发展,我们对电脑下命令这件事有了一个更简单的方式。就是将命令做成可交互的界面元素,例如按钮,然后通过用鼠标点击的方式。这大大的降低了电脑的使用难度,也促使了计算机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于此同时,键盘作为输入设备界的老大哥,被成功减负,又逐渐回归了字符输入的功用。
可好景不长,随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越来越复杂,用鼠标点选的效率问题慢慢呈现,毕竟一些常用操作每次都要去移动鼠标点击还是比较低效的。于是我们又想到了键盘这个老大哥,三顾茅庐,重出江湖,键盘又慢慢的替鼠标分担起一些对电脑下达命令的职责,也就有了众人皆知的一些快捷键,例如 Ctrl+C。
一些电脑的重度使用者(例如程序员和文字工作者),经过对比,发现快捷键对于鼠标来讲还是要快捷得多。毕竟在键盘上按几个键比用鼠标在分辨率日益变高的显示屏上点击一个区域要快速的多,还不包括找到命令对应的按钮以及手从键盘移动到鼠标,再从鼠标移动回键盘所消耗的时间。而快速则保证了我们的思路不会打断,输入(IO)能尽量不托大脑(CPU)的后腿。因此,我们就开始追求起所谓的全键盘操作。
Vim & Emacs
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随着软件的发展,一个软件能接受的命令动辄就是成百上千的,如何用区区只有 100 个左右的按键来映射就变成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率先面对这个问题的就是文本编辑器,所以我们来看看 Vim 和 Emacs 是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Vim(江湖人送外号:编辑器之神),引入了模式。既然我们在按下一个或多个按键的时候,可能是输入也可能是发送命令,这本身不就是存在这个多个状态么?所以在 Vim 里就干脆直接加入了模式(又称模态)。也就是编辑器存在不同模式状态(普通、输入、选择),而按键也在不同的模式可以被定义成不同的功能。
Emacs(江湖人送外号:神之编辑器),区别于 Vim,默认采用了另一套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的快捷键体系来解决快捷键设计的问题,也就是通过快捷键的组合来解决。例如打开一个文件的快捷键是 Ctrl+X Ctrl+F。这种快捷键的设计好处是不需要关注当前的编辑器模式了,但缺点是需要按更多的键,可以简单的理解每次按下 Ctrl 就是在做一次短暂的模式切换。
这是两种快捷键体系设计思路,但是对于我们有什么用呢?随着 Vim 和 Emacs 多年的圣战和两者神一般的地位。这两套快捷键体系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之后众多的软件的快捷键设计。而我本人所使用的软件中,像 Readkit、Airmail 类似的软件的快捷键就是混合了 Vim 和 Emacs 的一些经典元素的,而 Gmail、Trello 和 Github 这种常用的有点逼格的网站都一定程度的借鉴了 Vim 或 Emacs 的快捷键,如果使用 Chrome 还可以使用 cVim 这种神器,而 MacOS 更是原生就支持 Emacs 的一些核心快捷键。所以说理解学习这两种快捷键体系,对我们将大有好处。
系统快捷键设计
设计并使用好系统级别的全局快捷键,也可以大幅提高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效率。我使用的是 MacOS 系统,将日常常用的功能通过 Quicksilver 和 Alfred 软件的功能定义成为系统级别的全局快捷键。总之打磨出一套适合自己全局快捷键是一件费心费力但绝对值得去尝试的一件事,下面是我自己录的一段演示视频。
本文转载自健荐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gBRTud9OnxBbZ2daGWp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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