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的首选平台往往是移动和 Web 二者选其一,那么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如何选择呢?IT 著名投资人 Fred Wilson 和创业公司 Everyme 和 Origami 的联合创始人 Vibhu Norby 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Fred Wilson 两年前曾发表博文《移动第一,web 第二》。据 Fred 所说,“有一些创业公司确实采用了这样的做法,目前的表现也不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算 Instagram,另外我们的投资组合公司 Foursquare 也做得不错。移动第一、web 第二似乎成了以消费者、社交为导向的创业公司中的一个金科玉律。”
但是,Vibhu Norby 则发表博文,认为“移动第一、web 第二”会让大部分的创业公司都失败:
一句话,移动服务应用在闭合用户体验的病毒式回路(viral loops)和保证用户留存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只有屈指可数的一些应用把“移动第一、web 第二”的道路走通了:Instagram,Tango, Shazam,也可能还有两三家这样的公司。在 web 上,你可以轻松、低成本、快速测试并调整产品。你可以在发现软件 bug 的 15 分钟内就将其修复;你可以一下子向你的用户展示 10 个不同的登陆页面,并实时决定,对某个特定用户来说,到底哪个页面最好。另外,你还可以闭合用户体验的病毒式回路:用户一点击电子邮件,就可以马上用上你的产品,既不需要从电脑下载应用到手机里,也不需要打开它。所以,你可以在用户看到产品的第一眼就向他们证明产品的价值,正如做搜索的 Google。
除此之外,在 web 端的注册也要便利很多。用户可以更快也更方便地输入信息,而且每个浏览器都支持信息的自动填充。相反,关于移动端的用户留存率,Vibhu 分享了一些他们自己的数据:在他们的一款应用的 30 万下载和 25 万的网页独立访客中,只有 20 万的用户真的注册了。所以,超过 60% 的用户实际都只是过客。他听到的另外一个应用开发商的数据则是,应用下载量超过 1 亿,但这当中有 50% 的用户在下载应用之后都没有打开过它。而这部分用户损失还不包括那些没法在应用商店找到你的应用、或者在看到你的应用评分之后决定不再下载的用户。总结来说,整个 web 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和其 20 年的创新,帮助任何一家公司降低了吸引用户使用他们产品的门槛。相反地,在移动端的创新目前非常落后,我们开发的应用也完全要按两家公司(苹果和 Google)的规则去玩——而这两家公司实际都只是投入了部分精力去做移动系统,也没有很大的动机去帮一家免费的应用开发商去获取成功。所以,Vibhu 下结论说:
我不认为一个真正想要成功的创业者应该最先在移动端发力。Android 和 iOS 平台靠着用户吸引了移动开发商,但是实际上,开发商为了获取这部分用户的成本却非常高。你确实需要一款移动应用来服务客户、增加竞争力,但它应该只是你整个战略的一部分。
另外,Vibhu 还对基于广告的、挑战用户隐私的免费应用模式提出了质疑:
那些盈利模式依赖广告的公司为了自身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向广告商和广告客户出卖用户数据。对这部分创业公司而言,他们必须为广告商收集足够的用户数据,同时也需要大量的用户去点击他们的广告,这两点都要求这些创业公司有很大的用户基数。除了用户基数要大以外,他们还需要在公司发展的早期就快速达到一定的用户数,因为没有人愿意在很长的时间内去供养一个发展慢、成本高的公司。为了在种子期之后拿到风投投资,你就必须发展得足够快。总结下来,就是说,对任何一家基于广告盈利的创业公司而言,他们都需要将他们的用户基数发展得既庞大又迅速,以支持他们的免费产品。
Fred 表示尊重 Vibhu 的观点:
而且每次当我从一个免费的、包含广告的应用升级到付费的无广告应用时,我都跟他有一样的体会。不过,作为一名商人,我自己会继续支持免费增值的模式(或者完全免费模式),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价值最大化的方法,而这也最大程度地允许了尽可能多的用户访问到你的产品或服务。
在移动端的产品传播要比 web 端的困难很多,很多成功的移动为先的创业公司,在从推出成功产品过渡到积聚大规模用户的环节上,确实陷入了困境。即便你的产品很好地匹配了市场,这也不足以让你的团队获得足够的用户。你必须借助用户将“下载应用、使用应用、持续使用应用、将它放到你的手机界面主页”这条路打通,而要做到这一点,实际非常困难。
不过,仅仅因为要实现这一点很难,并不意味着你就不应该尝试这么做。我确信,下一个面向消费者的大规模的、价值无限的服务,依然会是将移动作为首要的切入点。你从 Uber 和 Etsy 在购物季的火热就可以看出。可以说,移动正在快速地变成主导的用户界面,假如你不能对应地设计产品和服务,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你就没有办法将业务成功最大化。
就一个团队不应该仅仅是在移动端发力(除非你是做游戏的)这一点来说,Fred 觉得 Vibhu 的某些观点很有说服力。不过,两个人在两点上有显著不同:
第一点:你没有办法放弃移动这一块,因为不管你喜不喜欢,它都代表着未来。第二点,我认为,你在移动端推出一款产品之后,在 web 端再推出对应的产品也非常重要。假如你先在 web 端做出产品,然后再转移到移动端,你会发现,将你的 UI 缩到一个小屏幕上实际非常困难。所以最好还是现在移动端设计出产品,然后再做一个对应的 web 产品。也就是说,移动第一,web 第二。不过,也正如 Vibhu 指出的,web 端不能、也不应该被你忽视,因为它在很多方面都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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